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绩展示
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 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

项目名称

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前身为高密市河崖兰天加油站(兰天站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住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河崖社区驻地(原夏庄镇河崖社区驻地),法定代表人为陈辉,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限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该站现有从业人员4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该站于2018年05月10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33079号,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0日。该站于2020年11月2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编号:鲁潍危化经[2020]009039号。

由于该加油站建成时间较长,油罐、加油机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提高站区的安全水平,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对站区设施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经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国务院令645号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8号)、《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审批若干问题的通知》(潍安监字[2015]68号)的要求,该加油站改造完成后需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因此,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改造工程”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15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高密市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改造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经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79号文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51日起施行)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其安全状况可以接受。

企业微信截图_16400726099191.png

企业微信截图_1640072618498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