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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恒安气体厂经营危险化学品现状评价项目

单位名称

安丘市恒安气体厂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简介

安丘市恒安气体厂注册成立于2000年5月29日,2020年9月10日取得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德军。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新西外环路东侧(陈家楼村东),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燃气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该企业于2019年6月11日取得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10日。许可范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氧、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丙烷、甲烷、氦、氢、一氧化二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硫化氢、天然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正丁烷、异丁烷、1-丁烯、异丁烯、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乙烯、环氧乙烷、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为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该企业于2020年11月进行了气体仓储建设项目二氧化碳改造工程,该工程利用南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将现有的北厂区的二氧化碳部分充装及干冰设施迁建到南厂区。车间厂房利旧,原有二氧齐化碳部分充装设备及干冰生产设备利旧,新购置设备包括:二氧化碳储罐2台、工业级和食品级各1台、干冰机1台、小瓶充装机26台、水浴汽化器1台、烘干机16台、缓冲罐4台;

该企业2020年12月建设了气体仓储建设项目新增氢气充装设施,在北厂区东北角设氢气充装排及氢气瓶组进行氢气充装。

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氧、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丙烷、甲烷、氦、氢、一氧化二氮及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硫化氢、天然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正丁烷、异丁烷、1-丁烯、异丁烯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乙烯、环氧乙烷、氨。不储存批发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从供货单位进货,直接送到客户。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齐。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郭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1326

报告结论

依据《山东省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中的安全评价检查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储存条件、消防和电气设施逐项进行检查,在所有检查项目中,A类检查项目全部合格, B 类检查项目全部合格。

依据《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站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对充装储存条件进行检查,所有项目全部合格。

评价组认为:安丘市恒安气体厂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企业微信截图_1628652037835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