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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鹤山乡鹤山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单位名称

宁阳县鹤山乡鹤山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宁阳县鹤山乡鹤山加油站成立于2013年2月5日,法定代表人孔祥伟,营业场所位于宁阳县鹤山乡朝阳街31号。主要从事汽油、乙醇汽油、柴油零售。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汽油、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为危险化学品。

该站于2020年12月30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9043035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2018年10月15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鲁泰危化经【2018】000366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4日。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翟 学 研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项目组成员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张 成 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项目审核人

张 增 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翟学研、张成成

报告提交时间

2021727

报告结论

宁阳县鹤山乡鹤山加油站在现有设备设施及管理条件下经营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

IMG_20210620_130239(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