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一加油站位于青州市益都办事处刘店村北309国道397公里+450米处,该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2月,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该加油站共有职工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管理人员1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 该加油站现有汽油双层罐1个,单罐容积均为30m3,柴油罐2个,单罐容积为3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60m3,为三级加油站。该站于2018年06月20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13012号,有效期至2023年06月20日。该站于2019年09月23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潍危化经 [2018]007010号),有效期至2021年06月19日。该站经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一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一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