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绩展示
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6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文家街道西环路以东、农圣街以北(西环路6532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会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轮胎销售;洗车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站始建于2017年,原名为寿光市佳泰石化有限公司西环加油站。

该站现有埋地双层油罐4台,其中汽油罐2台,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30m3,柴油折半计入,该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91号),有效期自2025613日至2030613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3]005149号),有效期自202419日起至202718日。该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要求,公司更换名称、法人代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号/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组成员

宋 晓 虎

20201104637000001306

孔 岩 龙

2017033370332014373001001488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编制人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07333743307371277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0633374330637109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沈加尊

报告提交时间

2026831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辉昂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