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新华制药厂,成立于1998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贺同庆,主要负责人为徐文辉,注册资本为68977.6535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注册地址位于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化工路13号。新华制药现有员工约4500余人,目前主要有四大生产区域:一分厂、二分厂、总厂区、新华国际医药工业园总部。 新华制药于2019年投资27504万元建设布洛芬连续合成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利用新华制药一分厂现有厂房和土地,改造为布洛芬连续化生产厂房,新建控制室及RTO装置。该项目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0391-27-03-084994。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布洛芬的生产规模由3000吨/年增加至10000吨/年。原工艺方案中,氯酮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盐酸回收装置吸收后,副产的盐酸全部回收套用至粗品工序,于2022年完成安全验收。但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副产盐酸回收套用对布洛芬粗品的产品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新华制药决定将103车间副产的盐酸对外销售,布洛芬连续合成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涉及异丁基苯、三氯化铝[无水]、二氯甲烷、硫酸、甲基环己烷、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盐酸、乙醇[无水],中间产物、副产品涉及氯化氢[无水]、盐酸,公辅设施涉及氮[压缩的]、二氟一氯甲烷、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该项目涉及天然气(RTO装置辅助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建成后各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属于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