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帅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清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潍坊市潍州路十五公里路东100米,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有储存):二氧化碳、氩、氧;批发、零售(无储存):乙炔、丙烷、氮气、高纯氦、高纯氢气、高纯二氧化碳、液氮、高纯空气、高纯氧、氩甲烷混合气;批发、零售(无储存):润滑油、煤碳;生产、销售:WHS-1000胶钛表面调整剂、WHS-3000高效脱脂剂、WHS-2000金属表面处理液;水净化剂、锅炉配件、节能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潍坊华帅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2024年8月,潍坊华帅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经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组,双方确定了安全评价范围,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装置的有关技术资料,在现场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安全评价,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等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该项目评价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备、物料、操作工况及自控联锁关系等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评价,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很大程度上对本报告的可信度及质量产生极大影响。项目如有工艺、设备、物料等改动或改建、扩建,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本着为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服务,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的宗旨,本次在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政府相关文件,参考了类似项目的监测资料,借鉴了同行业的技术成果。同时安全管理为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变化,安全状态也在持续变化,故本次评价只对评价时的安全状态进行辨识评价,不能保证后续安全状态的变化,企业务必加强安全管控以确保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