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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环保改造

单位名称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环保改造

项目简介

加氢联合装置所产燃料气(干气,含VOCs混合气)由异构驰放气、常压塔顶气、净化气、稳定塔轻烃气和油品储罐顶部挥发气(干气,含VOCs)等5部分组成,目前净化气并入装置的燃料气管网作为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燃料完全燃烧,异构驰放气、常压塔顶气回收至燃料气管网,稳定塔轻烃气和回收的轻质油品储罐顶部挥发气(干气,含VOCs)并入燃料气管网。在联合加氢装置催化剂寿命到达末期时,装置自产燃料气量(干气,含VOCs)存在不能自我消化的问题,存在最大约110Nm3/h的富余气量,富余气量目前采取间断排放至地面火炬或降低装置负荷的方式进行处理,间歇排放至地面火炬可能存在VOCs气体燃烧不完全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为应对未来日益严格的VOCs气体排放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决定实施VOCs综合治理环保改造。改造完成后,可消化富余的燃料气(干气,含VOCs),达到废气回收处理利用的目的,并利用余热副产蒸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 逸 轩

S01103700011019200

2057

项目组成员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王 守 迎

1800000000300820

崔 洁

S01103700011019200

项目编制人

王 逸 轩

S01103700011019200

2057

项目审核人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逸轩、王晓凯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2月28日

报告结论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VOCs综合治理环保改造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733971217327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