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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充电桩项目专项安全现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

项目名称

充电桩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于2024年投资28万元建设充电桩项目,该项目于202451日开始施工,2024520日建设完成,加油站内部出具变更资料。

该项目施工图绘制单位为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东营市晟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与东营市晟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力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维保时间为两年。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翟学研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项目编制人

孙淑贞

CAWS370000230200392

项目审核人

张增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孙淑贞、翟学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24929

报告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充电桩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之后,再根据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划分评价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进行了定性评价,确定了该项目的危险(危害)程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了专项安全评价结论。

7.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危害因素及其评价结果

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火灾、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2)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2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第七加油站充电桩项目规划合理,选址得当,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安全可靠,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总平面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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