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新昌北加油站成立于2024年01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昌街道寨子社区健康东街高新二路东1公里路北1幢108,负责人为王树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取得了由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对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潍坊清池街北加油站原址改建的申请批复》,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对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潍坊清池街北加油站进行原址改建。改建后加油站名称: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新昌北加油站。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3072㎡,在原址进行改建,新建站房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40㎡,建筑面积140㎡)、罩棚一座(钢结构,建筑面积360㎡)、加油机4台[六枪三油品(柴油、92#汽油、95#汽油)加油机1台、六枪三油品(柴油、92#汽油、98#汽油)加油机1台、四枪双油品(92#汽油、95#汽油)加油机1台、四枪双油品(92#汽油、98#汽油)加油机1台]、承重式储罐区1座(内设埋地油罐6个:30m³的92#汽油储罐2个、30m³的95#汽油储罐1个、30m³的98#汽油储罐1个、30m³柴油储罐2个)、丙类储存间一座、洗车机一台,柴油折半计算,总容积为150m³,为二级加油站;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该加油站新建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单位为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5月7日开工建设,2024年8月27日建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79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77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 [2018]17 号)的规定,在该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对其设备、设施及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为该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提供依据。为此,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潍坊华中石化有限公司新昌北加油站”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由专业评价师组成的评价小组,依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工作程序,在对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计划书,并结合该项目的特征,编制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检查表,进行了现场调研,对该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设施进行了检查,通过对该项目相关资料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