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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 张店中埠站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

项目名称

张店中埠站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张店中埠加油站原名张店区第 77 加油站。该加油站成立于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营业场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大王村。

本次评价范围只针对站内 2023 年 3 月投资新建容量为   12.1kWp 的光伏组件(组件功率 550Wp)。

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的委托,依据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需要对建成后的光伏发电对加油站影响进行专项评估。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张店中埠加油站光伏发电新建项目的安全专项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项目组成员

宋晓虎

CAWS370000230200396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王守迎

1800000000300820

项目审核人

崔  洁

S0110370001101920016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孔岩龙、王守迎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3月1日

报告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张店中埠加油站光伏项目规划合理,选址得当,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安全可靠,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总平面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企业微信截图_1726044259171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