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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二期尼莫地平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建厂区二期尼莫地平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二期项目于201747日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0300-27-03-007433,建设地址:博山区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主要生产原料包括乙酰基乙烯酮[稳定的]2-丙醇、三乙胺、液氨、乙二醇单甲醚、间硝基苯甲醛、乙酸、哌啶、环已烷,产品为尼莫地平,其中原料中乙酰基乙烯酮[稳定的]2-丙醇、三乙胺、氨、乙二醇单甲醚、乙酸、哌啶、环已烷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胺基化工艺,物料精制过程中涉及蒸馏工艺。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翟学研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邵文强

CAWS370000230200372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项目编制人

孙淑贞

CAWS370000230200392

项目审核人

张增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孙淑贞、翟学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24615

报告结论

通过对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尼莫地平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该项目基本落实了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试生产条件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组认为: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二期)尼莫地平项目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在下一步试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2020)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确保项目平稳试车,达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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