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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及异味治理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

单位名称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及异味治理项目

项目简介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608日,法定代表人孙学义,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住所位于广饶县大王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及异味治理项目是通过对延迟焦化装置除焦方式的改造及对异味的治理使延迟焦化装置废气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项目位于广饶县大王镇,本项目对除焦池进行全封闭改造及天车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增设废气治理单元及车辆清洗单元,通过本次改造,使延迟焦化装置实现密闭除焦并废气排放满足:非甲烷总烃≤30mg/m³,H2S25mg/m³,颗粒物≤20mg/m³,项目无新增产能。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张 成 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S011037000110192001796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审核人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报告结论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及异味治理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项目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措施基本一致,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合格,建筑工程已取得广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验收手续。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项目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评价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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