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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诚德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东营诚德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东营诚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德能源”)成立于20201120日,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工业园园区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周成杰,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12361.7m2,现有112万吨/年苯烷基化装置、115万吨/年碳四液化气芳构化装置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公辅工程等。碳四液化气芳构化装置以碳四液化气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芳烃化反应、产物分离、轻芳烃精制等工序生产车用液化气、轻芳烃、重芳烃,副产干气。12万吨/年苯烷基化装置因装置设备老旧,现已停用,拟后期进行改造,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张 成 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S011037000110192001796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审核人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4月11日

报告结论

东营诚德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 号,总局令第79 号修正,总局令第89 号修改)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该公司现有条件下生产安全程度可以接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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