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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鄌郚镇大沂路355号, 2023年12月20日该站取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有效期至2024年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亮。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前身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昌乐第十五加油站,山东潍坊昌乐第十五加油站隶属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2023年12月18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与昌乐县石油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更名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昌乐第十五加油站于2021年10月19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1010号),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19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2]011033号),有效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共有加油机4台,其中汽油单枪加油机2台,柴油单枪加油机2台(加油机呈东西两排布置,东侧一排2台加油机自北向南依次为0#、0#,西侧一排2台加油机自北向南依次92#、95#);汽油主要经营92#、95#,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设SF双层储罐4台,其中汽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柴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油罐南北两排,东西布置,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95#、92#,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0#、0#),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90m3,该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加油管道、二次油气回收管道为双层复合管材,管道最低点设检漏点,进油、通气、一次油气回收系统管道为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底部输油管线设置剪切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系统、渗漏检测功能的报警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加油机机体、值班室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油罐渗漏检测立管、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郭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9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