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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龙泉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临朐县龙泉加油站

项目名称

临朐县龙泉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临朐县龙泉加油站位于临朐县城关街办王家楼村东临九路左侧,成立于20090617日,并于20180613日变更营业执照,由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武震,主要负责人为武震。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93018号),有效期自20210204日至20260204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1]012133号),有效期自20210620日至20240619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油罐5台,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卧式储罐,单罐容积为40m3汽油罐2台,单罐容积为30m3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40m3柴油罐2台,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1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临朐县龙泉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临朐县龙泉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CAWS3700002302003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516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临朐县龙泉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加油站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