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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昌大路与茂昌街交叉口西南角,成立于20231227日,取得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负责人为郭坤,主要负责人为郭坤。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加油站原名潍坊寿光市鑫利加油站,201231日由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更名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寿光市留吕昌大路加油站,20231223日由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租赁经营。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60号),有效期自20231010日至20281010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1]005189号),有效期自20210726日至20240725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于202310月至20243月对站内设施进行了改造。该站罐区原在站房西侧,现位于站房东南侧,原有5台双层油罐(30m3柴油罐2台, 30m3汽油罐2台,20m3汽油罐1台)为二级站,本次改造改为4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罐(30m3柴油罐2台, 30m3汽油罐2台)为三级站,罐的排列位置改为从南往北依次为0#柴油储罐、-10#柴油储罐、92#汽油储罐、95#汽油储罐,距离站房满足安全间距要求,原为非承重式,现改为行车道下承重式。因加油机已使用多年,对原加油机全部进行了更换;因加油站罩棚已使用多年且顶棚漏水,对顶棚进行了更换,并对加油站标志进行了更换,新建洗车房一处。

该加油站因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且对罐区进行了改造,需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以及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为此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加油站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CAWS3700002302003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418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山东万先恒鸣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加油站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