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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

项目名称

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春鸢路89号西侧,该站成立于2001716日,取得潍坊市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负责人为王保利,主要负责人王保利。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于20210105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33043),有效期自202115日至202615。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3]002034号),有效期自20230824日至20260823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油罐4个,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卧式储罐,单罐容积均为25m3,汽油罐2个,柴油罐2个,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7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经主席令〔2009〕第18号修订,经主席令〔2014〕第13号修订,经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经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修订,经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5号,[2015]年第79号修改)、《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18号)、《关于加快推进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68号,〔2021〕第185号修订)等的要求,全省所有未经正规设计(没有设计或者设计内容不全;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虽有设计但企业擅自改造后与原设计有较大出入,相关工艺安全要求发生重大变化;仅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没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本加油站已经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设计安全诊断报告;我公司受委托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CAWS3700002302003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420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加油站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