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渤海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15日,注册地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安顺街北兴源路东,法定代表人为王安民。经营范围包括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油罐4个,储罐均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单罐容积均为40m3,汽油罐1个,柴油罐3个,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0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二级加油站。 因《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公告[2022]第8号)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2023年2月22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潍危化经[2021] 005160号,有效期至2024年05月06日;于2020年07月09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81号),有效期至2025年07月09日。 该加油站现有职工6人,其中站长1人,安全员1人,站长和安全员已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寿光市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寿光市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