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于 2000 年 07 月 24 日经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曾用名潍坊市坊子天波助剂厂,于 2017年 12 月 8 日更名为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注册地址为潍州南路十五公里处西,厂区占地面积 3472.8 平方米,投资人范天波。公司主要从事批发、零售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乙炔、丙烷、氮、二氧化碳、氩、氧(氧、氩、二氧化碳有储存,乙炔、氮、丙烷无储存)(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充装: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气瓶、气体设备及配件、***(注明:本企业 2010 年 3 月 26 日前为私营独资企业) 2023 年 10 月,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经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组,双方确定了安全评价范围,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装置的有关技术资料,在现场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安全评价,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等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该项目评价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备、物料、操作工况及自控联锁关系等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评价,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很大程度上对本报告的可信度及质量产生极大影响。项目如有工艺、设备、物料等改动或改建、扩建,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本着为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服务,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的宗旨,本次在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政府相关文件,参考了类似项目的监测资料,借鉴了同行业的技术成果。同时安全管理为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变化,安全状态也在持续变化,故本次评价只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对评价时的安全状态进行辨识评价,不能保证后续安全状态的变化,企业务必加强安全管控以确保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