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2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北环路以南、临港路以西,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萌,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700万元租赁潍坊金通矿物饲料有限公司土地建设精细化工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17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8-370772-04-01-170040。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产品4-丙基双环己基酮、联二环己二醇、乙酰正丙醇、单甘酯、二叔丁基羟基甲苯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原辅材料氢氧化钠、环己烯、丙酰氯、苯、三氯化铝、氢氧化钾、水合肼、二氯乙烷、乙酰氯、正庚烷、乙醇、氮气、氢气、2-甲基呋喃、丁酸、戊酸、盐酸、异丁醇、硫酸、双氧水氟利昂R22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氢气、苯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但未超过规定的使用量,因此,该项目属于一般化工建设项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根据主席令[2021]第88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修改)等的有关要求,该项目需进行安全预评价。为此,潍坊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该公司精细化工研发生产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对安全预评价工作的程序要求,在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以该项目《申请报告》为主要依据,根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收集了相关资料,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根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及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了安全评价结论,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