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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性能含氟聚合物项目(焚烧装置)

单位名称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000吨/年高性能含氟聚合物项目(焚烧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7000万元建设20000吨/年高性能含氟聚合物项目(焚烧装置),建设规模:焚烧装置焚烧处理能力为1200kg/h,副产氢氟酸(22%)30000吨/年,年操作时间按照7200h。焚烧装置为厂区706车间和606车间的附属装置,主要处理生产车间产生的精馏残液、工艺尾气,处理之后达标排放,为生产装置辅助环保设施,所以706车间和606车间的装置是该项目的上游装置;产品氢氟酸外售。

该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组成员

杨 质 彬

S011037000110193001335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孙    瞻

S011011000110203000037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审核人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蒋小飞、杨质彬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031

报告结论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性能含氟聚合物项目(焚烧装置)选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的安全设施,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并合格,建筑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主要特种设备已登记备案,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在试生产期间组织车间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事故处理能力。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评价组认为20000吨/年高性能含氟聚合物项目(焚烧装置)符合安全验收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699426097277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