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化工产品(潍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胡华利,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住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绿色工业园临港路以西、辽河西路以北。 空气化工产品(潍坊)有限公司为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工业气体公司,位列美国财富500强,也是中国最大的工业气体产品供应商之一。为开发山东省内的工业气体市场,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组建了空气化工产品(潍坊)有限公司,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了潍坊滨海氢能源综合项目。 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700-26-03-147303,于2021年9月由日照安科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于2022年1月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出具了施工图,施工单位为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绍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兴毅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2年2月初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竣工。项目建设完成后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署了建设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试生产前企业组织厂内相关人员编制了试生产方案,并委托东营开元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聘请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了评审、对试生产条件进行了确认,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 该项目主要包含两部分建设内容:天然气重整制氢(属生产设施)、气体分装和快易冷产品分销(属带储存的经营设施)。该项目天然气制氢装置的产品氢气以及气体分装和快易冷产品分销经营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液体二氧化碳、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混合气(不含可燃成分)、混合气(含可燃成分)、标气(不含可燃成分)、标气(含可燃成分)均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受空气化工产品(潍坊)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潍坊滨海氢能源综合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双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价项目组,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和现场检查,结合其生产的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空气化工产品(潍坊)有限公司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