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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1214日,前身为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二厂区(西厂区),202112月更名为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2022115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目前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南海路北2555号,法定代表人为侯晓伟,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制造(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业链,实现公司高水平发展,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6897.79万元建设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51日起实施,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公告[2022]8号调整),该项目主要产品乙二胺、副产品68呱嗪、氨乙基呱嗪、二乙烯三胺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经主席令[2009]18号修订,经主席令[2014]13号修订,经主席令[2021]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5号,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79号修订)等的有关要求,该项目需进行设立安全评价。为此,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该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对设立安全评价工作的程序要求,在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以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主要依据,根据设立安全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收集了相关资料,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根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及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了安全评价结论,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评价报告。

在评价期间,得到了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14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寿光德信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成投产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