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亚环保”)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仉杰,注册资本8602.03万元,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嘉陵江路9号,占地面积219.55亩,经营范围:环保科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净水剂、水处理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安装、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服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吴 秀 梅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杨 超 超
S011037000110193001529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靳 海 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项目审核人
张 增 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专业
职称或资格
无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报告结论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资源化利用及高端水处理剂项目(一期)部分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安全隐患整改能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该项目编制的试车方案符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2020)等规范的要求,安全程度可以接受,具备试生产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