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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恒安气体厂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安丘市恒安气体厂

项目名称

108t/a溶解乙炔生产装置

项目简介

安丘市恒安气体厂注册成立于2000年5月29日,2020年9月10日取得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刘德军,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新西外环路东侧(陈家楼村东),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燃气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安丘市恒安气体厂建有一套108t/a溶解乙炔生产装置,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0]070033号,有效期至2023年5月22日。该公司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需申请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郭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3415

报告结论

通过对该企业现场的检查、评价,本评价组认为该装置目前在安全管理、区域规划与总体布置、工艺生产过程、储存与运输、电气、仪表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化工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原安监总管四〔2017〕121 号)对企业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企业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进行检查,该企业不属于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鲁应急字〔2022〕124号)的要求,对该企业的重点生产安全负面行为进行检查,不存在重点生产安全负面行为,该企业的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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