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坊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隶属于潍坊坊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管理,潍坊坊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2日,取得了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04MA3MBM6C9M,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为李庆玉,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潍胶路与凤山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经营范围为销售:润滑油、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坊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占地面积3226m2,该加油站拟新建站房1座、罩棚1座,新设30m³92#汽油埋地卧式双层罐1台,30m³95#汽油埋地卧式双层罐1台,30m³柴油埋地卧式双层罐2台,柴油折半后计算总容积为9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拟设双枪加油机4台,双排布置。拟设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职安全员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79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77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 [2018]17 号)的规定,同时为该项目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确保项目建成后的正常安全运行,潍坊坊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评价安全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该公司加油站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评价小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对安全预评价工作的程序要求,在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以该项目《申请报告》为主要依据,根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收集了相关资料,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根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及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了安全评价结论,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