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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原料罐区及汽油二区VOCs治理项目 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整原料罐区及汽油二区VOCs治理项目

项目简介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5月,于2011年7月由山东汇丰石化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学专,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桓台县果里镇驻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由淄东铁路分为东、西两个厂区,现有职工1400余人,现有主要生产装置为常减压、蜡油加氢、蜡油催化、重油催化、延迟焦化、汽油加氢精制、柴油加氢精制、柴油缓和裂化及配套的制氢、硫磺回收、低压瓦斯回收等装置,拥有危化品铁路专用线10条,烟台港、日照港至汇丰石化输油管线3条,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及使用权416万吨/年,一次加工能力58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1500万吨/年,主要生产高品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顺酐、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焦、硫磺等产品。

项目投资:总投资4612.529万元,安全投资为5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年运行   8400 小时,按四班三运转形式操作。需配备的岗位人员由汇丰石化在原有职工中内部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项目组成员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项目审核人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娟、宋晓虎

报告提交时间

2021.7.7

报告结论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原料罐区及汽油二区VOCs治理项目基本具备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组认为: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原料罐区及汽油二区VOCs治理项目具备试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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