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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焚烧装置

单位名称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焚烧装置

项目简介

因环保要求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建设完成环保站一期工程;于2014年5月建设完成环保站二期工程。因环保站一期内焚烧装置达到使用年限且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要求,于2017年对焚烧炉进行改造:原设计量90kg/h焚烧系统改造为设计量300kg/h的焚烧系统,通过改造由原焚烧炉余热锅炉降温改为急冷塔降温,并增加焚烧尾气处理设施,使排放废气的指标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要求,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目前该项目SO2排放量为9mg/m³(环保要求<50mg/m³),NOX排放量为8mg/m³(环保要求≤50mg/m³),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5mg/m³(环保要求<10mg/m³),均满足国家排放标准。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蒋小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组成员

王晓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蒋小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审核人

杨永霞

1800000000100126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蒋小飞、高亚旭

报告提交时间

2021620

报告结论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焚烧装置选址不在国家禁止建设的地区,与周边其他装置、其他单位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该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该项目采取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此,评价组认为: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焚烧装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因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无法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