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液氯卸车区、液氯车间、液氯气化区不符合《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2008)、《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山东省液氯储存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和液氯泄漏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安办发〔2020〕35 号)等相关液氯存储规范,且液氯在运输、卸车、储存等环节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减少液氯在运输、卸车、储存等环节的危险性,提高液氯使用自动化水平及安全性,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本次技术改造计划将液氯卸车区密闭,增加事故氯吸收系统一套,配套完善液氯储存、卸车、输送的自控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