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5月19日,于2020年4月23日更名为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化工产业园昌国东路227号。现有职工504人,主要从事氯乙酸、盐酸、次氯酸钠溶液、特戊酸、特戊酰氯、氯代特戊酰氯、亚磷酸、环氧氯丙烷、二水氯化钙、工业硫酸、发烟硫酸、二氧化硫等生产、销售。 根据《山东省液氯储存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和液氯泄漏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要求:液氯装卸区、气化区和钢瓶区必须设置紧急密闭;液氯的储存(包括储罐和钢瓶)、装卸和气化装置,应当按照《废氯气处理处置规范》(GB/T31856)配套建设事故氯吸收装置,且能力(如碱吸收、热交换等)与液氯泄漏量相匹配。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密防控液氯泄漏重大安全风险,2021年6月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液氯卸车区、液氯气化器区域进行封闭改造,并配套增加事故氯吸收装置。 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氯乙酸装置液氯罐区改造项目总投资48万元,占地面积682.4m2,建设内容:卸车区、液氯储罐区和气化区封闭,液氯气化区域更换液氯气化器(液氯气化器E-2751A/B和E-2101A/B),增加一套废氯气吸收系统(处理能力18.75t/h)。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第49条规定,该工程项目总投资低于50万元,未构成建设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根据第168号进行修订)第4.4.4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