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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 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

项目名称

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位于青州市弥河镇镇区(郝家村东红公路86公里处西侧)。该加油站原名为青州市海龙加油站,2011年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租赁此站,于2011127日更名为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属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该加油站共有职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管理人员1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

该加油站现有汽油双层罐2个,单罐容积30m3,柴油双层罐2个,单罐容积为30 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为三级加油站。该站于202061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13017号,有效期至202561日。该站于2019721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潍危化经 [2019]007031号),有效期至2022720日。该站经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55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2628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潍坊第十九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加油站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经营。

企业微信截图_1658543310821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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